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购买、许可和/或使用产品服务即表示同意并接受该等条款。
以下是康丽数码有限公司和/或其联属机构(统称“康丽”)现行的使用条款和条件(下称“本协议”),购买任何康丽印花系统(下称“系统”)、油墨和耗材(以下统称“耗材”)、附加功能或备件(下称“零件”)、许可随附软件(如下定义,包括其中或随附的任何文档),和/或提供相关服务(如下定义)均应遵守本协议。系统、软件、耗材和零件在此应统称为“产品”。您(代表您个人)、您的雇主或您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包括任何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统称“买方”)使用此类产品、软件和/或服务的权利,均受本协议的约束,无论此类产品和/或服务是通过订单直接从康丽购买、通过购买协议购买还是通过康丽的获批第三方代表购买。
- 定义
“联属机构”就本协议的一方而言是指本协议的一方对其进行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同受控制的任何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其中“控制”是指在此类实体中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 (50%) 投票权益,或能够以其他方式指导此类实体的管理。康丽公司的“联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Kornit Digital UK Ltd.、Kornit Digital Technologies Ltd.、Kornit Digital Asia Pacific Ltd.、Kornit Digital Europe GmbH、Kornit Digital North America Inc 和 Kornit Digital Japan KK。
“送达时已无用”是指买方发现送达的备件存在缺陷或破损(无论是发货之前残缺不全还是收货时发现破损)。
“恶意代码”是指病毒、蠕虫、定时炸弹、特洛伊木马和其他有害或恶意代码、文件、脚本、代理或程序。
“订单”是指买方直接与康丽或与康丽任意获批代表签订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订单,包括订单随附的附录。订单应视为包括本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是该等订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订单是与康丽代表签订的,康丽向买方承担的唯一责任和义务将由本协议或买方与康丽直接签订的任何其他具体协议规定。如果该等订单并非与康丽签订,则康丽无须向买方承担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 订单应当表明产品是全新产品、二手产品还是翻新产品。
“翻新”是指出于各种原因退还给康丽,然后经历严格的翻新过程,可能包括诊断测试、更换任何缺陷部分、彻底清洁和检查过程以及重新包装。
“服务”是指买方购买的服务或作为所购产品的一部分而有权获得的服务。 按照各方的协议,该等服务可从康丽或康丽的获批代表处获得。 如果由康丽的代表处提供服务,则康丽向买方承担的唯一责任和义务将由本协议或与康丽直接签订的任何其他具体协议规定,对于未与康丽签订的该等相关服务,康丽不向买方承担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
“软件”是指系统随附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 Kornit Konnect。
“软件版本更新”是指针对印刷文档发布的所有修订和更正,以及针对系统的更正和新发布内容,此类文档和系统广泛提供给受服务合同约束的康丽客户,且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只收取手续费。 更新不应包含康丽单独销售的任何选件或未来系统。
“一般使用数据”仅指通过远程支持系统或者通过产品和/或与其相连的任何数字资产(例如网站,即“网站”)收到的操作信息和技术信息。 为了监控和提升性能、提高效率、改进分析以及解决操作问题和执行维护,需要使用此类操作信息和技术信息。这包括生产率、利用率、油墨消耗、维护资料、错误和故障。产品和/或网站也可能收集与系统的特定使用情况相关的个人信息。
- 第三方供应商和授权代表
康丽可能根据直接与康丽签订的或通过我们的获批代表签订的订单或其他购买或服务协议来提供产品和/或产品的相关服务。根据买方和第三方供应商/获批代表之间签署的具体条款,包括任何许可条款和免责条款,买方从第三方处获得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培训、维护服务、实施、安装、支持、定制、软件和其他相关服务以及买方和任何第三方供应商/获批代表之间的任何数据交换,仅限于买方和适用的第三方供应商/获批代表之间。除非本协议或直接与康丽签订的订单、购买协议或服务协议有所规定,否则康丽不保证或支持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也不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包括通过康丽授权代表购买的产品,无论此类产品是否已由康丽指定为“已认证”或其他表述。 在此类情况下,本协议中未详细规定的所有该等保证、支持和服务将从该等第三方供应商/获批代表处获得。
- 一般使用数据
- 买方特此确认己方知晓系统和网站内的相关软件具备收集和存储一般使用数据的能力。买方承认,康丽可能会直接或由其授权代表通过无线连接或直接访问系统从此类系统和/或网站访问并检索一般使用数据。我们按照康丽的《隐私政策》,利用系统或通过网站收集和处理与系统的特定使用情况相关的个人信息,您可以访问 https://www.kornit.com/kornit-privacy-policy/ 查看这些隐私政策。
- 一般使用数据的所有权。对于康丽和买方,买方独家拥有所有一般使用数据当中的以及相关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
- 康丽将获得一项全球范围内、免版税、可转让、可次级授权、不可撤销的永久性许可,以使用一般使用数据,包括将自该等一般使用数据中获得的任何成果,或将买方提供的或从一般使用数据产生的任何建议、强化要求、提议或其他反馈纳入康丽的系统中。所有该等强化、修改、改进和/或新发明或构思(除一般使用数据本身外)将完全由康丽所有,买方特此放弃与该等事项相关的任何权利。如果康丽在研究该等一般使用数据的基础上或以其他方式强化了任何产品、软件或相关服务,未来可能向买方提供该等经过强化的产品、软件和/或相关服务,以提高和扩展产品的使用功能。
- 风险、所有权和专有权
- 任何产品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权益以及所有损失和损坏的风险将在根据买方签发并由康丽确认的订单中指定的交付地点,以商定的国贸条规交付给买方。尽管前文有所规定,在康丽收到产品的所有款项之前,产品仍为康丽的财产。但是,买方在全额支付该等款项之前将有权在其正常营业过程中使用产品。在康丽收到全额款项之前,买方不得销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产品,且应将产品妥善保管在最初的安装地点,且对产品概无任何留置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买方应保持产品的良好工作状态,为康丽投保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并应告知场地业主康丽为产品的所有人。康丽在收到产品的所有款项之前有权取回、访问、重新获得和/或转售产品。买方同意遵守任何所需的当地正式手续,以便按照本协议规定来登记或执行康丽对财产的保留。即使产品的所有权转移,买方仍保证同意遵守本协议就产品作出的所有限制,包括第 5.1 节和第 6 节所述规定。康丽拥有产品包装箱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并应按照第 1 节中的要求从买方处收回。
- 尽管有上述规定,康丽拥有和/或保留所有知识产权(包括想法、概念、技巧、发明、技术、工艺、方法、专利和产品中或与之相关的权利)以及任何软件、程序(及软件中纳入的所有图像、照片、动画、视频、音频、音乐和文本)、商标、版权和产品中及与此相关的商业名称以及其中或随附的创造和所有修改、完善或更改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软件在内,以上统称“康丽知识产权”)。在不增添或删减任何相反意思的前提下,买方承认并同意,软件的程序代码、技术文档、规格、说明、结构、序列和组织(包括软件本身)均为康丽的宝贵专有权利。买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康丽是许可买方使用软件而非向其销售软件,康丽拥有软件、文档及其所有后续副本(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或媒介)的一切所有权和权利。买方不会获得康丽知识产权或软件的所有权。
- 软件许可
- 康丽授予买方非独占、不可转让、可撤销的有限许可,以便买方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款和限制在可执行的表格和随附文档(下称“文档”)中将随附软件程序用于自身内部用途,且仅用于与产品有关的用途。买方承认软件可能还须遵守可签署或电子版许可协议所述的其他条款,所有该等许可软件均受该等协议的约束。本协议未明确授权的一切权利均由康丽保留。
- 买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对软件或其任何部分的源代码进行修改、强化、改编、翻译、改进、反汇编、反编译、反向工程或换算为人类或机器可认知的任何形式或创建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源代码的衍生作品,不得采取任何技术措施以控制对软件或其任何部分的源代码的访问或允许对软件或其任何部分的源代码进行推导。买方不得对软件或文档进行复制、销售、让与、出租、租用、转让、分发或次级授权,不得以分时安排的方式或任何其他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软件或文档,亦不得允许任何其他方作出该等行为。买方不得单独使用软件,包括在使用软件时不将其作为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外,康丽未就软件的人类可读代码(源代码)向买方授予任何许可。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外,本协议未向买方授予任何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康丽的知识产权或与软件或文档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
- 根据本协议所述限制,康丽仅许可买方将软件用于其所购买或租借的一款产品,并仅供买方内部使用。
- 买方承认,可能需要一个或多个兼容设备和互联网访问,才能使用本软件,并可能需要不时获取更新或升级。由于需要硬件、软件和互联网访问才能使用本产品,因此这些因素的性能可能影响买方对本产品的使用能力。买方承认并同意,己方负责满足此类系统要求(可能不时发生变化)。
- 康丽可能不时修订或更新自己的软件。此类更新和修订可能单独提供,并按照康丽当时实施的更新价格、政策、条款和条件收取一定费用。
- 使用限制
- 买方负责按照康丽提供的《康丽现场准备指南》中载明的要求,准备和维护自己的现场。
- 尽管有相反规定,买方 (i) 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访问软件,本协议允许的情况除外;(ii) 不得基于产品和/或软件创建任何衍生作品;(iii) 除了在买方自身的内部网进行复制或构造或用于买方自身的内部业务之外,不得复制、构造或映射产品和/或软件的任何部分或内容;(iv) 不得对软件和/或产品或使用产品获得的任何作品进行任何反向工程;(v) 不得访问软件和/或产品以复制产品和/或软件的任何特征、功能或图表;(vi) 不得更改、扭曲或删除产品表面或内部(或软件中)出现的任何专利、版权或其他专有权通知;(vii) 不得在耗材过期后仍然使用,每件耗材容器的标签上显示到期日;(viii) 不得将耗材转售给任何第三方,耗材应用于内部业务目的;(ix) 不得使用不符合使用指南和/或违反康丽向买方所提供指示的耗材;或 (x) 不得以任何可能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方式使用产品和/或软件,亦不得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其他可能损害康丽的权利、产品质量的固有形象或声誉、康丽的业务和声望、康丽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有价资产或权利的行为。
- 若出现任何违反上述第 6.2 条规定的行为,将自动取消康丽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保证,以及康丽与买方之间缔结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服务协议或与耗材价格相关的协议。
- 如果买方将系统和/或零件出租、租借、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买方同意,将要求此类第三方遵守第 3 节(“一般使用数据”)、第 4 节(“风险、所有权和专有权”)、第 5 节(“软件许可”)和第 6 节(“使用限制”)的规定,以作为此类销售、出租、租借或转让的条件。为了避免存疑,买方应对在系统的此类出租、租借、销售或转让中传输给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一般使用数据全权负责。
- 保密性
对于所售或授权的产品、服务或软件的条款(包括商业条款在内)、从康丽或代表康丽的任何人处接收的与此有关的任何信息、图纸、设计或手册(无论该等信息是否标记为“机密”或“专有”或理应视为“机密”或“专有”),买方均应保密,且不得将该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法律有所要求的情况除外,此时买方应立即通知康丽,以便康丽寻求保护令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未获得该等保护令或补救,买方应仅提供法律要求的那一部分信息。
- 保证和免责
- 康丽系统保证。
- 康丽保证,自系统交付之日起(基于适用的国贸条规)以及在实际安装(全新或翻新)系统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或在实际安装二手系统之日起的前三 (3) 个月内(除非直接从康丽购买时的订单中另有规定)(“保修期”),系统的各个组件应大体符合康丽的规格,但康丽不保证操作不中断或不出错。如果买方将康丽提供的此类安装服务安排在或推迟到交付后超过三十 (30) 天,则保修期将在交付后的第 31 天开始。根据系统的有限保修,买方的唯一和专有补偿应由康丽根据自身选择,使用新零件或翻新的零件维修或更换材料或工艺有缺陷的任何组件。
- 在保修期内,零件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康丽承担,但康丽将对康丽因提供保修服务而发生的差旅费和现金支出向买方收取费用(下称“费用”)。康丽发生的费用应符合《康丽费用报销政策》,并且应按照成本开具发票。尽管前文有所规定,打印头的更换将受到此处随附附件 A 所述的一定限制。
- 买方应在自收到新零件或翻新零件之日起的 30 天之内自费将有缺陷的零件退还至康丽的地区办事处。如买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期限内退还缺陷零件,则将承担该等未退还零件的费用。只有在保修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康丽,并提供解决此类缺陷或不合格情况的合理机会,上述补救措施才有效。更换件可能是新零件,也可能是翻新零件。
- 买方应在收到疑似“送达时已无用”零件之日起的最多七 (7) 天内向康丽告知所收到的此类零件(对于康丽的授权代表,此时间限制是将此类零件送达授权代表的库存之日起的最多六 (6) 个月内)。若批准更换零件,在收到要求填写的文档后,买方应在收到更换件之后的 30 天内将“送达时已无用”零件退还给康丽的地区办事处。康丽保留向买方未按时退还和/或缺少所需文档的零件收费的权利。
- 在保修期内,康丽将在适用的康丽地区办事处的正常营业时间提供远程支持(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至下午 5:00)。适用的地区办事处在非正常营业时间或非工作日提供的远程支持将按照康丽的小时收费标准开具发票。
- 康丽在本协议下的保修义务不适用于完全或部分由下列情形造成的维护、维修或更换:(i) 灾祸、火灾或水灾、电气干扰、买方的过失或疏忽,或康丽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ii) 不当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更改或修改系统,例如(但不限于)使用不当或不配套的稀释剂、溶剂、油墨或其他耗材,只要康丽有理由确定系统的损坏很可能是由于此类使用造成;(iii) 由康丽或其授权技术代表以外的其他人进行安装、修改或维修;(iv) 不遵守推荐的维护程序,不符合规范、现场准备指南、用户手册和说明,将系统从原始安装地点移除,异常压力,断电或未能在安装地点保持规定的环境条件;或 (v) 并非康丽造成的病毒、感染、蠕虫或类似恶意代码。
- 保修期结束后,买方应有权按照其与康丽在单独的协议中商定的条款购买其他支持服务。
- 康丽软件保证。软件随附或自带的纸质或电子产品手册规定了适用于软件的所有保证。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否则软件将“按现状”许可给买方,不附任何保证,康丽概不承担一切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用途、所有权和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保证。
- 规格。康丽保留修改产品和软件规格的权利,前提是该等修改不对产品和软件性能造成不利影响。
- 共同保证。各方声明并保证:(i) 己方拥有签订本协议的法定权力,以及 (ii) 不会向其他方传播任何恶意代码。
- 免责条款。除非上述第 8 节有明确规定,康丽概未就产品、软件和/或服务作出任何类型的明示或默示的法定保证或其他保证,并在当地法律下,明确拒绝承担该等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不侵权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任何明示、法定或默示保证。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补偿(如有)是买方享有的唯一和排他的补偿。
- 互相补偿条款
- 康丽的补偿。康丽将保护买方免于承担由第三方声称按照本协议的许可使用产品、软件和/或服务的行为侵犯或盗用了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向买方提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或程序(统称“索赔”),并赔偿买方最终裁定的任何损害赔偿,以及买方就任何此类索赔而招致的合理律师费用,前提是,买方 (a) 应立即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一事通知康丽;(b) 授权康丽单独抗辩该等索赔并进行处理;以及 (c) 向康丽提供一切合理协助,费用由康丽承担。康丽可自行决定并自费为买方获得继续使用产品、软件和/或服务的权利;更换或更改任何组件以便产品、软件和/或服务不再侵权;或在每年扣除价款的 20% 或自购买之日起应扣减的部分的前提下退还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尽管前文有所规定,对于因不按预期用途使用产品、软件和/或服务,以及由康丽本身以外的任何人进行的任何更改、修改或修订而招致的诉讼或索赔,或对于因将产品、软件和/或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产品或方法一同使用(且单独使用产品、软件和/或服务并不会造成侵权)而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索赔,康丽概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 买方的补偿。买方应保护康丽免于承担由第三方向康丽提起的任何索赔,即对买方使用产品、软件和/或服务(并非上述第 9.1 节所述产品、软件和/或服务本身)的行为提出指控,包括违反本协议,侵犯或盗用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并应赔偿康丽最终裁定的任何损害赔偿,以及康丽就任何此类索赔而招致的合理律师费用;前提是,康丽 (a) 应立即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一事通知买方;(b) 应授权买方单独抗辩该等索赔并进行处理(前提是在买方未收到康丽关于该等处理的任何书面同意时,不得进行任何处理);及 (c) 向买方提供一切合理协助,费用由买方承担。
- 专有补偿。第 10 节(“互相补偿条款”)规定了补偿方因本节所述的任何类型的索赔而承担的唯一责任以及受补偿方因该等索赔而对对方享有的专有补偿。
- 责任限制
- 无论何种情况下,各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此相关的债务总额(无论是否有合约规定、是否有侵权行为或在任何其他归责理论下有所规定)均不得超过买方就导致康丽面临索赔的特定产品和/或服务和/或软件向康丽支付的总额。
- 必然性和相关损害赔偿金的排除。无论何种情况下,对于某一方的任何利润或收入损失、或任何间接性、特殊性、偶然性、必然性、涵盖或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无论因何种方式产生,无论是否有合约规定、是否有侵权行为或在任何其他归责理论下有所规定,亦无论是否已告知对方存在该等损害赔偿金的可能性,对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免责条款不适用于为适用法律所禁止的情况。
- 终止
- 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授予的权利是永久性的(后文详细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双方均保留在对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并终止与对方关系的权利。该等终止将自书面通知对方之时起立即生效。 本协议终止后,买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软件,包括产品内嵌入的软件,并删除或销毁其持有的所有副本。无论康丽或买方因何缘由终止本协议,买方均无权就本协议或任何支持或维护协议的任何未使用部分获得任何类型的退款或返利。
- 存续条款。2(“第三方供应商和授权代表”)、3(“一般使用数据”)、4(“风险、所有权和专有权”)、6(“使用限制”)、7(“机密性”)、5(“免责条款”)、9(“互相补偿条款”)、10(“责任限制”)、12(“一般规定”)以及任何其他按照性质应在终止后存续的其他条款将在本协议终止或期限届满之后存续。
- 一般规定
- 运输包装和电池或蓄能器以及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 (“WEEE”)。康丽的回收义务 – 除非根据订单与买方协商一致,否则康丽应仅根据各项欧洲指令和适用法律的强制要求,确保从买方处回收并以专业、妥善的方式处置康丽所交付的运输包装(例如运输包装箱)和电池、蓄能器和 WEEE。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应予以回收。如果未按照第 1 节中的要求退还康丽所交付的运输包装和/或电池和/或 WEEE,则买方负责以专业、妥善的方式处置运输包装和/或电池和蓄能器和/或 WEEE,并自担费用,包括从最终客户处回收。
- 不可抗力。对于完全或部分因为康丽通常的材料来源发生短缺或断供、康丽通常的运输方式发生短缺、洪灾、火灾、其他天灾或因犯罪故意、战争、暴乱、起义、罢工、停工、行业动荡、事故、气候恶劣、民事或军事当局的行为或超出康丽合理控制并妨碍、延迟或阻碍履约的情况而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康丽概不承担责任。
- 通知。所有通知均应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应在通过预付费航空挂号信寄出之后的五 (5) 个工作日或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传输(按照电子打印的确认日期和时间确认)之后的一 (1) 个工作日或亲自递送至买方和康丽各自适用的地址之时,视为已正式作出通知。
- 管辖法律与司法管辖。本协议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应按照该等法律解释和执行,不考虑法律规则的冲突。买方同意《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以及按照订单销售的货物。因本协议条款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应受纽约州纽约市主管法院专属管辖,但前提是各方在一定程度上放弃陪审团审判。
- 条款的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被判无效,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在该等情况下,无效条款将使用尽可能不偏离原有条款的其他条款代替。
- 豁免与修正。只有在康丽常务董事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正、修改、取代、取消、续展、延长或放弃本协议。康丽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豁免不得作为对任何后续违规行为的豁免。
- 出口合规。各方在提供和使用服务或产品时应遵守美国和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出口法律和法规。买方承认,根据约束和适用于康丽或买方的某些进出口法律,产品包含的某些功能可能会导致产品出口和再出口受到限制。买方同意,若违反任何此类适用的出口/进口管控法律、规定或法规,将不再进行产品或其任何零件的出口或再出口。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均声明自身未被列入美国政府禁止接收出口的个人或实体名单。
- 各方的关系。各方是独立的立约人。本协议不在各方之间创建合伙、特许经营、合资、代理、信托或雇佣关系。
- 无第三方受益人条款。本协议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受益人。
- 让与。未经康丽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通过法律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 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和附录)以及购买协议或任何及所有订单构成各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和同时期就目标事宜作出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提议或声明。除非作为修改、修正或豁免对象的一方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或同意,否则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弃权均不得生效。但是,如果本协议与购买协议、购买协议的附件或附录或订单产生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 对本协议的更新。康丽保留不时修改本协议的权利。如果对本协议进行任何更改,康丽会同时更改下面的“上次修订”日期,并在此页面上公布更新后的本协议。
上次修订:2021 年 11 月
附件 A – 打印头更换
系统 | 打印头更换最长保修期 – 二手系统 3 个月保修期 | 打印头更换最长保修期 – 标准系统 6 个月保修期 |
Kornit Breeze | 1 个月 | 1 个月 |
Kornit Storm II | 1 个月 | 2 个月 |
Kornit AV DC Pro | 1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AVK/AV Hexa | 1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AVK-R/AV Hexa-R | 2 个月 | 4 个月 |
Kornit Storm Hexa-R | 1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Storm Lite | 1 个月 | 2 个月 |
Kornit Storm HD6 | 2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AVHDK | 2 个月 | 4 个月 |
Kornit AVHD6 | 2 个月 | 4 个月 |
Kornit PolyPro | 2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Atlas | 2 个月 | 3 个月 |
Kornit Vulcan Plus | 5 个月 | 10 个月 |
Kornit Allegro | 2 个月 | 4 个月 |
Kornit Presto | 2 个月 | 4 个月 |
Kornit Presto S | 2 个月 | 4 个月 |